大宋的智慧

第42章 美人和公鸡

黄又廷跪倒在泥水里恐惧的几乎要昏厥过去,雄鹰王两只血红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信使带来的消息击溃了雄鹰王最后的一点骄傲,天湖毁了,莫达得逞了。

雄鹰王准备吃完饭就回去,早一点,晚一点并不要紧,天湖已经毁了,三天多的时间足够莫达劫掠的了,族里的孩子和女人在自己回去之后一定不会在了,人口从来都是每一个势力积极争抢的对象,叛乱之初,大家以杀人为最高的荣耀,战乱后期,大家奇怪的发现没人帮自己牧羊了,然后就开始抢劫人口了,孩子和女人在高原上比金子还要珍贵。

大锅的水开了,肉煮熟了,锅里煮的就是黄又廷,所以他的早饭也只能是黄又廷……

笑林老道唏嘘不已,给云峥讲述了元山上发生的所有事情,对那个单薄的女子钦佩的无以复加,想要救援,却无处下手,火焰太大了,大到人不能靠近的地步,雄鹰王后撤到老爷岭的时候他曾经冒险去火场查看,进了堡垒以后才发现,那里已经彻底的烧成了瓦砾堆。

“所以您打算去为那个叫做花娘的女子复仇?太危险了!”

笑林呵呵一笑道:“一个忠烈的女子死了,那么就该有人为她送葬才是,老道不才,愿意做这样的一个人,否则英灵合不上眼睛啊,老道就算是战死了,也能陪着那个烈女走一段yīn曹路,一个女子单独走太凄凉了些,所以雄鹰王该死!”

云铮正要说话,却见笑林道士已经不见了,只有苍凉的歌声传来,而后消失在林莽里。

“急什么啊,笑林,那个女子要是死了,我把脑袋给你!”云峥小声地嘀咕着,这样的女子如果不见一下吗,实在是三生的遗憾,太厉害了,兵凶战危之下还能有这样的脑子,云峥太佩服了,不过,这个时候,她会在哪里呢?要是自己的话,该去哪里呢?

元山上还有地方冒着淡淡的黑烟,这里已经成了一个死人的世界,不管以前多么凶名卓著的人,如今也只是一摊肉泥而已。

狗头山上更是荒凉,连苍鹰都不愿意飞过这里,烟火气弥漫着整个山头,就在最靠近大门的地方,两块砖石突然掉了下来,一只满是黑灰却非常纤细的手从小洞里探了出来,又迅速地缩了回去,就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

又过了很久,又有砖石掉了下来,这一次,一个不大,但是很沉重的包袱被扔了出来,紧接着探出来一颗乌漆吗黑的脑袋,只有满头的秀发和耳朵上的坠饰才能表明这是一颗妇人的脑袋。

整个人蠕动着从洞里钻了出来,凸凹有致的身材绝对不是区区一袭小衣能遮盖的住的,刚一上来就贪婪的大口呼吸,窝在洞里差一点被活活的憋死。

从包袱里拿出一袭粗布青衣,快速的换上,又将耳朵上的坠饰卸掉,找了一点烟灰将耳洞填上,脚上的绣花鞋也被她换成了一双薄底的快靴,背好包袱,谨慎的观察了一下四周,就狸猫一样的钻出了大门,瞅了一眼被黑灰覆盖的华马蜂,就匆匆的下了狗头山。

对满地的尸体她好像没有半点的不适应,整个身子贴着墙根快速的移动,她好像对路径非常的熟悉,三拐两拐就下了元山。

在走进松林之前,回头看了一眼元山,元山依旧雄伟,白云围在山腰,只是物是人非罢了。手里握着一把短短的匕首,这个女子义无反顾的一头扎进黑松林。

或许是上苍保佑,或许是那些野兽都去了元山吃尸体,她平安的走出来黑松林,面前就是让人望而生畏的蒸笼峡。

“蒸笼峡,蒸笼峡,苍鹰不顾,猛虎徘徊,人人都把这里当做生死险途,老娘倒要见识见识!”女子轻声的为自己打气,从包裹里拿出一点吃的填了肚子,又把自己带来的水囊guàn满了清泉水,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终于迈开了她的脚步。

蚂蝗给了她最恐怖的折磨,等她走到清水泉边上的时候,已经jīng疲力竭了,看到汩汩的从沙子里泛出的清泉,把自己的脑袋扎在水里,痛快地喝了一个够,她的水囊早就一滴水都不剩了。

全身都被汗水浸透了,低头闻闻自己的衣衫,厌恶的皱皱眉头,四处观察一遍,就小心地把自己的双脚泡进水泉里,冰凉的泉水让她的暑气全消,终于经不住洗澡的诱惑,再一次观察了一遍四周的情形,就脱掉了身上的衣衫,美美的浸泡在泉水里,舒服的呻吟出来,泉水洗去了身上的烟火sè,露出了凝脂一样的肌肤……

就在她努力克制着自己想要再泡一会的诱惑的时候,身子猛地一僵,轻启朱chún道:“如果您是一位登徒子,就该下水一会,如果您是一位正人君子,就该转身,这样贼目烁烁的盯着人家洗澡是为哪般?”

身后的大石头上传来一个慵懒的声音道:“这怨不得我,我好好的在大石头上睡觉,有天仙翩然而至在这里沐浴,不管是作为登徒子还是作为正人君子,都没有理由放过这样的人间盛景。”

那女子掩着xiōng口霍然转身看见对面的大石头上趴着一个俊秀的少年郎,头发只是随便的扎起来,从脖子上垂了下来,双手托着下巴,一双贼兮兮的大眼睛正在看着自己。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书院的学子如今都变得这样下流吗?”见到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女子的心放下了一般,一双媚眼却在急速的扫视四周。

“不用担心,这里没别人,驮队在前面两里地远的地方,我在这里就是担心你走不出蒸笼峡,特意过来帮你一把的。”云峥从石头上跳下来,走到泉水边上,捡起女子的衣衫远远地抛进了滚烫的热水泉里面去了。

女子大急,想要从水里出来到底缺少胆量,恨恨的对云峥说:“一只半大的小公jī而已,想要占老娘的便宜就直说,扔我的衣服做什么?”

“你的衣服上有蚂蝗,不扔了等着它们喝你的血吗?好歹也是元山上的重要人物,怎么就分不清好赖。”

“你是谁?”女子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子寒意,紧紧掩着前xiōng的手臂也垂落下来,一把匕首就出现在她的手中。

“我是谁?如果不是我准备杀掉元山的盗匪,你有能力脱困吗?见到恩人也不知道说声感谢的话,还大声的质问,真是过分。”

“吐蕃人是你引来的?”

“是啊,你们在豆沙关屠城,总不能逍遥法外吧?”

“不就不担心吐蕃人占领元山?他们是比元山盗更加可怕的敌人!”

“没错,所以我又让吐蕃强盗去抢劫雄鹰部的老巢去了,等到明年开春,山那边该没有雄鹰部这么一个部族了吧?”

云峥一面回答女子的问话,一面将一个小小的包袱递过去接着说:“这是我的衣衫,我稍微高些,你将就着穿,没关系的,我这人很干净的,甚至有一点洁癖,所以你不用担心会穿到一个臭男人的衣服。”

女子接过包袱打开看了一眼,发现衣服果然很干净,而且这个少年郎还非常细心地给自己准备了里衣,就是这双袜子比较奇怪。

“我要穿衣服了!”

“你穿啊,没人拦着你。”

“滚到石头后面去!”

云峥嘿嘿一笑,就去了石头后面。

花娘一边穿衣服,一面觉得好笑,为什么自己对这个少年好像很难升起敌意,即使在这样古怪而危险的情形下依然提不起戒备之心?

穿好了衣服,花娘这才捡起自己的包裹,走到石头后面,发现那个少年正在对自己笑,想到自己刚才赤身裸体的样子也觉得好笑,两个人干脆就大笑起来,引得树枝上的蚂蝗雨点般的往下掉。

云峥是对这个女子好奇,至于看人家裸体,这是男人的爱好,而花娘在强盗窝里生活了十年,早就对贞cào和节义看得很淡,从不多的话语里彼此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那就是我们不是敌人。

“知不知道,有个老道爱上你了,为了你现在去追杀雄鹰王去了,我问过他干嘛要这么做,他说你是一个烈女,为你复仇天公地道,如果不幸战死了,也能陪你走一段yīn曹路,担心你一个人走起来恓惶!怎么样,感动了没有?这可是我听过最动听的情爱话了。”

“果真有一个这样的人愿意为我复仇?”

“千真万确,我估计他得手的可能性有八成,因为那个雄鹰王的心已经乱了。”

“那就好,只要他活着回来我就嫁给他!”

“bào殄天物,你这么美丽,而他是个脏道士,亏大了,你如果真的想嫁人,不妨考虑一下我,我很有钱的。”

“你知道什么是男人吗?如果你说的那个男人真的存在,我立马嫁给他有什么关系,愿意为我去报仇,愿意为陪我走一段yīn曹路,这样至情至性的男人不管长成什么样子,女人都应该死死地抓住,这样的好男人,在大宋基本上死绝了。

至于你?只不过是一只喔喔叫的小公j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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