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变强了,也变矮了[综]

第177章

阳光投映在广阔大地之上,落于属于城墙一部分的某块灰石表层, 让其仿若铺上了金砂, 又如金色的琥珀, 由内自外灼灼地闪烁。

这是某个国家最外围的城墙。

说是为了保护城内的居民,作为坚固的防御墙而存在, 但实际上, 这环绕了城市一周的城墙并不算特别坚固, 也修得并没有多高。

它更像只是一种象征,只要稳稳地矗立在外侧就足够了。

站在不高不矮的这上面, 可以抬眼看清由墙角下方延伸至漫漫远处的低矮楼房,再将矗立与最中央的皇宫形状一览无遗。

通常情况下没有多少人会到城墙上来,比起眺望光秃秃一片的楼顶,还是关注身边的热闹更有趣。

连负责城墙区域的守卫也是这样, 兢兢业业地守在墙下, 他们却几乎不会上去。

犹如某种约定俗成——或者是,大家不用交流就心意相通的某种默契。这一处特别的地方,是专门留给特别的人的特别区域。

只有一个人经常会到这儿来。

可能是太阳刚升起的清晨, 他自己站在城墙之上面向朝阳。

也可能是和城里热情的人们喝完了酒之后,身上带着还未散去的酒香, 他独自一人又到城墙上来……

很多时候,没有规律,似是偶然想起了就来。

他是这个国家唯一的主人。

把那些零零碎碎的记忆捡起来,方才恍然惊觉,还不足别人的一个小城大、勉勉强强才能算作一个“国”的国家, 居然已经挺过了十几年。

最开始的时候,还完全不是这样。

因为,最初之时,建立国家的男人压根就没想过要搞出这么麻烦的事。

他不是这个时代的人,甚至也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出于一个让活了千年的男人都不得不耿耿于怀的原因,他从后世跨越了时间,独身回到了自己之前不小心错过的某个时间段。

跟每一个执着于某件事的人一样,男人一回到他的“过去”,就立即行动起来,一刻不耽误地准备去解决竟然敢宣布是他宿敌的……

呃?

好吧,既然直接说出来了,那就没必要遮遮掩掩了。

男人之所以会满心不爽地气势汹汹而来,其根源便是,有个简直匪夷所思的传闻进了他的耳里。

传闻中说,他会变成一个人见人恨的“魔王”,在大概是未来的某一天,被天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小子顶上杀死。

……

看到了么。

这是什么让人气到胃痛的破事!

任谁听说活得好好的自己要被人杀掉,似乎还是以相当丢人的方式死的,都不可能心情平稳。

这件事落在非常不爽的男人身上,还多出另一重极其重要的意义。

男人是不会死的。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他从两千多年前第一步跨入这个世界开始,到历经无数坎坷的如今,当初是什么模样,现在还是什么模样。

不会变老,永远年轻。

受了再重的伤,即使血液流尽,心脏破碎,身体四分五裂,都不会让他死去,区别只在于伤势痊愈的时间长短。

换而言之,只要是人类都无法避免的生老病死,都绝不会在他身上出现。

先不论他自己想不想死的问题。男人活了如此之久的时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死”。

开什么玩笑,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但,就好像是命运使然,一切的一切都在为早已书写好的发展轨迹铺路。

男人听说的这个传闻其实也不能算作“传闻”,因为它其实是从一段切实发生的历史中延伸出来的故事。

在当时所处时间的百多年前,世界上的某一处真的发生过这样的一件事:

——有着“魔王”之名的恶人出现,被有着“救世主”之名的一位英明国王带领军队讨伐,并杀死。

那个恶人的名字是男人很早以前胡思乱想,为自己所取的假名,所以他一听,就确定了自己与“魔王”之间的关系。

对当时的世人来说,包含了魔王之死在内的一系列故事,都是过去就已经发生并完结的历史。

可对察觉到怪异所在的男人而言,这件事还没有发生,他还活得好好的。

所以,别人的“过去”,其实是他的“未来。

更为巧合——可以视作命运推手的一点是,他那时候刚好有了一个自以为没有半点用处的能力。

也就是让自己不付出任何代价便回到过去,轻松且快捷。

明显的缺陷大概是,这场时间之旅回溯的距离不长,也就百多年,而且是单程票,去了之后没法随自己的心意再回来。

男人刚得到这个能力时,觉得自己没有什么需要回到过去再来一遍的必要,毫不犹豫地搁置忘了个干净。

也就是在冷不防听说自己会死的许久之后,方才想起来,可能这个“未来”就要应在这里。

当然了。

在这一过程中,男人与常人不同的特性很快就体现了出来。

他到底不是一般人,从最初的震惊外加愤怒中回过神后,第一反应不是继续暴跳如雷,而是让人意想不到地,心生出了那么一点难得的兴趣。

没错。

得知自己会死之后,男人居然对“据说”会杀掉自己的那个人产生兴趣了。

虽然不是充满善意的那方面,这点兴趣里面包含的是身居高处者投下的冰寒刺骨的傲慢,但他确实对似乎即将到来的“未来”有所好奇。

别的什么都可以先不提,光凭那叫什么……什么来着的家伙,能把【不可能死去】的男人杀死,就足以引来男人的注意。

所以。

男人斗志昂扬地冲去了“过去”。

他到了那边后,果不其然先去看了一眼“宿敌”。

结果,嗯……

还是出了那么一点意外。

意外出在时间上。他过去的时候,据说要杀死他的“宿敌”还是个丁点大的小鬼,事前的想象和直接解决掉敌人的打算破碎得彻底。

男人犹如被淋头倒了一盆冷水,什么兴趣什么亢奋全都被浇灭了,剩下的只有索然无味,以及,之前听说自己要死都没那么强烈的气恼。

气愤。

他感觉自己被莫名其妙的玩意儿给耍了。

宿敌本人虽然好好地待在这里,可男人实在没心情跟一个还不到自己大腿高的小鬼纠结你死还是我活。

气冲冲地走人,男人找一路上撞见的强盗劫匪山贼出气。

也不知道走了多远,把多少个穷凶极恶的恶人冻成冰块再踩碎。等到他稍微气顺了一点儿,没那么愤怒的时候,忽然有所觉察,回头一看——

……

这什么情况。

他背后,怎么跟了这么多人?!

原来是这样。

贼人们被他比削水果还要轻松地削光的同时,他刚好因此救下了一批又一批被迫害的平民百姓。

天知道这些普通人是怎么想的,看到一个冷冰冰的男人杀人无数,竟然不迅速逃开,反而跟找到救星了似的紧跟上来,赶也赶不走。

第一批人远远跟在后面时,男人是发现了的。

但他向来秉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懒得跟那些人说话,只想着他们跟不了多久就会走,压根不需要去管。

就这样,一不小心……

在男人冷漠不予后者交流,只在他们遇到危险才隐晦出手的情况下。

跟着他的人不仅没打算火速逃跑,反而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甚至还有没被他救的流民主动拖家带口找过来,汇入已然浩浩荡荡的队伍。

这时候他想开口赶人,都已经赶不动了。

“…………”

没想到只是为了单方面发泄,就搞出这么麻烦的后续,男人着实说不出自己的心情有多复杂。

以他这傲却完全没法对人见死不救的古怪性格,把这群人丢下不管……

没可能。只能认了。

还好,在男人快被烦死之前,他临时想起了一个细节。

从某个不太重要的人那里听来的“故事”里,好像说过一句,被称作“魔王”的男人在死去之前,建立了一个全是盗匪和异教徒的国家。

真是巧。

男人现在看着这些眼巴巴望着自己的人群,竟发现,(洗心革面的)匪徒、(被)盗贼(欺负的平民)和被赶走的异教徒,完美地全对上了。

这么一想,反正也没事做,建一个国家玩儿似乎刚刚好。

他以前认识的王还挺多,但落在自己身上,倒还是头一次。

不得不说,感觉还挺新……

……

开玩笑!

也就新鲜了开头那一会儿,后面简直前所未有之烦!

事情就是这样。

还没过多久,临时当上了王的男人就后悔了。

他建国的方式尤其简单粗暴,人是现成的,土地是从脚底下的国家那儿抢的现成的无人管辖之地,反正没人能从他手里抢回去。

浩浩荡荡千多人,就这样在男人抢来的小小地盘落足,他们的国家从头到尾都只有一座城池。

自愿跟随的人群里面乱糟糟,什么身份都有,唯有过得都清贫艰难这一个共同点。

男人不是当王的料,他临时收编来的下属也不是当臣子的料。

可国家建了,那些基本的管理的事情又必须让人来做,身为国王,男人只能逼迫自己坐下,凭借极为强悍的毅力日复一日地处理琐事。

如果不是之后的几年,一个很有天赋也很有责任心的少女被他好运地捡到了,少女把基本上所有本来要他来做的事都接了过去,耐心不好的男人早就暴躁得要炸了。

对了。

他甚至被烦得差点忘记了“宿敌”,不过,到底没有真的忘得一干二净。

被堆积如山的公文压得喘不过气的时候,男人会不耐烦地跑出去透气,那时跑的地方比较远,总之不在城内。

后来,救星来了之后,他每天无所事事时,也会跑出去透气。

那时候就不是烦躁地往远处去了,男人更喜欢在城内。

如今已经成为他的国民的人们很热衷找他聊天,他还是不太喜欢热闹,所以,一般也聊不了太久。

他总往城墙上走,因为这个地方位于城池的最边缘,少有人上来,也能轻松望见——

他的国家。

跟建国时的复杂心情相比,每每登上这里,男人的心中似乎还要再添点更奇妙的情绪。

如果问他,喜不喜欢【】,十年前的他和现在的他会给出两种答案。

十年前的他会烦躁地说,喜欢个屁,一大堆事情麻烦死了,如果不是走不掉了——哼,算了,暂时就这样吧。

十年后的他将大变了模样的国家尽收眼里,则会这样说:

“也就——一般般吧。喜不喜欢都无所谓了,我得留在这里。”

实际上自然是“很喜欢”。

不爱着这里,爱着每一个人、每一道景色的话,从不再任何地方长久停留的男人早就会离开。

看着国家日新月异的变化,男人表面不显,可心里却是格外高兴。

他想着自己可能会在这儿待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长的时间,能见证比现在看到的还要更多的风景。

……啊。

这是第几次了?怎么又一次“差一点”就把某个人给忘了。

需要特别提及的是,男人前期是自己一个人到城墙上来,后面却是出现了一个特例。

后来的许多时候,他不再是孤身一人了,总是习惯性地捞上一个人来陪伴。

这个人大概很小,因为伸手一捞就能捞起来。

这个人大概不爱说话,因为大多时候都只有也不太爱说话的男人在自言自语。

这个人大概运气特别好,因为很少喜欢什么人事物的男人……

……

很喜欢他?

……

奇怪。

到了这里,突然想不起来,被男人偏爱的【这个人】是谁,长什么模样,叫什么名字。

只知道他很喜欢跟他说话。

有无数个清晨或是傍晚的伊始,灿烂温暖或深沉如火的光芒缠绵于银色的发梢,浑身仿佛在发光的男人抱着他,面向被徐徐凉风吹拂的城市,磁性沉稳的嗓音在此刻随风响起。

“今天教你的这些东西,你学会了么?”

“不管有没有学会,你好歹给我一个反应……啧,还是不行吗?”

“那好吧,不能着急,我再耐心点就是了。”

没有回答,或是有等于没有的回应都无所谓。

他会最后再问他一遍:

“喜欢吗?”

喜欢这里,喜欢“我很喜欢的我的国家”吗?

男人还会叫出那个人的名字,在问完重要的问题之后。

他叫——

……

……

“不对。”

“这是梦?”

在某个刹那,埃利克毫无征兆地“醒”来了。

醒来的只是意识,他的身体还在外界沉睡。

奇怪的“梦”持续到此刻,在此之前,埃利克的记忆完全混乱。

他把自己当成了几千年前,还没有死去的那个男人。

虽然本质相同,但——

时间与空间尽数错乱的感觉,相当不美妙。

所以,梦境进行到某一刻时,他便让自己强行醒来了。

只不过,清醒的时机似乎不好,卡在了一个关键的地方。

埃利克发现,还待在“梦”里的他,此时站在了一座城墙上。

转头就能看见景色没有在第一时间被注意,他一眼看见的是就在自己对面的一个人。

不知道为什么,精神还在恍惚,身体也不受控制。

等到他有所反应,并且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时,声音已然平静传出。

“你在看什么。”

他,好像叫出了对面那个人的名字:

“——耶底底亚?”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理科学霸的古代研究日常
理科学霸的古代研究日常
褚大将军的女儿褚寻真堪称京城里的一株奇葩,不爱胭脂水粉,绫罗绸缎,珠玉翡翠,偏爱种田学习搞研究,出门穿衣很随便,别个珠钗就完事。  人们都说褚大将军的女儿哪里像是什么千金小姐大家闺秀,照这样下去,且看谁会娶她,京城贵女千金等都等着看笑话。  然而……  大蔚朝国力强盛,小国不敢来犯,但还是有众人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皇帝愁啊。  褚大将军皇上莫愁,臣献物。  大蔚朝京城四通八达就是道路坎坷泥泞不堪,
弓青瀚
离婚后我成了万人迷
离婚后我成了万人迷
|追妻火葬场|火葬场也追不回|虐渣|换老公  嫁给霍司辰三年,朝雾以为自己能融化这座冰山,最后却先冻结了自己。  被查出患有癌症的时候,命快没了,心也终于死了。  朝雾终于决心离婚“离了吧,放过你,也放过我自己。”  男人嗤笑一声,幽冷的眼眸里全是轻蔑“你放得下?”  霍司辰不信朝雾放得下他,以为离婚只不过是她惯用的小手段。  却不料,离婚后的朝雾非但没有日渐憔悴,反倒活得张扬又放肆,今天包天王
X博士
互相装穷后我们结婚了
互相装穷后我们结婚了
时牧晴身为孙辈中唯一的女孩子,生在金窝,长在蜜里,任何试图接近她的男孩子全被五个同级的表弟给揍得怀疑人生。母胎solo了十八年后,她彻底甩开学渣表弟们考进清北大学,麻溜地找了个漂亮穷学生罗淮谈起了纯纯的恋爱。合吃过一碗面,寒风中等过车,笑容碎在时光里,甜腻沁在眼睛里。时牧晴认真装穷认真爱,直到有一天……她作为文物鉴宝人出席一场慈善晚宴,却看见原本在外地出差的罗淮姿态矜贵地出现在了捐赠席上。“罗先
绾山系岭
爱豆不吻我就会死
爱豆不吻我就会死
北城连家小公主连悦是T-Fire男团队长林溪白的亲妈粉,火到出圈儿那种。  某天,一向高调追星的她在机场突生意外。  醒来时,她看到林溪白站在病床边,手里拿着份婚姻协议书。  连小公主·一脸不·悦——  自家崽终于还是按捺不住,要给她找儿媳妇了?  林溪白递给她纸笔,眸光淡淡“签字,我要娶你。”  连悦……???  *  林溪白得了一种罕见病,无药可解,医生曾断言他活不过二十五。  直到他遇见了
乐寻
银手指修尸手册
银手指修尸手册
虚假的文案  唐萤发现这个美少年凉透了,决定带去河边……  真实的文案  天姝的原女主唐萤在不知情下,被穿越女配夺走了所有机缘,又在不知情下,捡尸了那个会成为灭世殭尸王的男二,修仙金手指变成修尸银手指,雷霆浩气的修仙之路就此成了鬼影幢幢的修鬼炼尸之路。  复活后的傅莲看到小心翼翼照料自己的少女,美貌的少年转了转潋滟的眸珠,决定继续装没脑子的活尸。
溫奶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