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店老板驾驶技术野得很,车子扬起尘沙飞驰在路上,阳光非常强烈地透过车窗照射着人的侧脸,玛伊莎就坐在我前面,微微侧头迎着太阳。
我跟她搭了几次话都没搭上,倒是每隔十来公里,她反而主动开开口,不过净说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可能是怕我们当她没用,半路给她扔下去。耗子脾气燥得很,让我干脆别费口舌,就当车里多带了个大件行李好了。
四家老板娘给花了钱的驿站中,夏季停业的那家完全是一幅多年生意惨淡的景象;每天回复没有消息第二家倒是很热情,说拿了我们的钱没有结果挺不好意思,干脆免单一桌请大家吃饭。大明星推脱赶路便重新上了车,我心里不自觉地想着,如果朝闻道在这儿,差不多能把老板娘钱一顿就吃回本儿了。
继续向着沙漠行军,玛伊莎算好差不多又是十公里过去,体现她价值的时候到了,便幽幽地开口道:“我听说,你们内陆河流多的地方,气候湿润,经常下雨。”
“是啊,这不废话嘛!”大明星懒洋洋地搭理着。
“那为什么沙漠干燥呢?沙漠中明明有那么多水!”
“沙漠中有水?水在哪儿呢?”五金店老板一下子乐了,从内后视镜中白了远房亲戚一眼,“据我所知,你没去过几次沙漠吧,难道说没找到人,找到大海了?哈哈哈……”
“不是的,沙漠中是有水的!”玛伊莎如我们第一次见到她那样,突然提高了语调,“水就在地下!”
我心头一动,回忆起前两天刚刚见识到的那场大暴雨:前一晚还犹如世界末日一般可怖,第二天一觉醒来积水已经不见了。
难道那不是由于“可怕的蒸发量”,而是水真的存到了地下?
“我跟社区主任说过这件事,但她不相信,谁都不相信我,还骂我疯了!”玛伊莎激动到颤抖起来,“我确实在沙漠里见到一条河,就在地下,就在大沟消失的方向,这次我就带你们去!”
的确,没有人会相信杀人犯的女儿。如果不是了解她的情况,我也不会相信玛伊莎。可是,她却跟着我们的车来了,她愿意证明自己没有撒谎。
“你说河在‘大沟’消失的方向?”耗子这回没有像之前那样挤兑她,还瞪了想继续笑话她的五金店老板一眼,“‘大沟’就是那个倒建筑垃圾的峡谷?你捡到背包的地方?”
玛伊莎点头非常用力。
我们几个相视一眼,都是一副“果然有蹊跷”的表情。
从她家里那些形形色色捡回的东西来看,玛伊莎确实已经研究那条‘大沟’很久了,我就说大掌柜不会无缘无故掉进沟里就没了的,现在总归是有了线索,这条源自昆仑、穿过第十五师、深入沙漠的大峡谷,绝对没那么简单!
停在热娜驿站门口时,林医生并没有如约等在门外,电话也打不通了。五金店老板说这里的补给物资充足,可以多买些水和汽油,我们便进了店等人。一侧的墙上,挂着长长一排动物的枯骨标本,据说这些都是从沙漠中捡到的动物骨头,也不知道死了多少年,还有些骨头至今也看不出种类,其中还夹杂着几颗人头骨。
我的目光停留在一根和餐桌腿差不多长的骨头上,无论如何也辨别不出来这属于何种巨兽,沙漠中总不能有大象吧!按照常理推断,越是资源贫瘠的地方,生物体型应该越小,比如老鼠蜥蜴之类,假如那骨头真的来自沙漠、真的是庞然大物,那它一顿得吃多少东西才能活下去?大漠中哪儿有那么多东西吃啊!
我摇摇头不禁对热娜驿站的标本墙产生了怀疑。玛伊莎大概是怕别人认出她是杀人犯的女儿,坐在那里弯着腰缩着头,模样甚是可怜,却一直斜着眼睛往人最多的吧台那边瞥。我朝她那儿偏了偏身,发现吧台没什么独特,倒是上头那盏灯拉风得很——那盏大吊灯也是用骨头做的。
这盏灯的灯头并非led灯泡,而是最为老式的棉芯燃灯,应该是骨髓被掏空后,灌进去灯油浸润着灯芯。虽然创意能打一百分,橙黄色的光晕也很美,但着实显得诡异,尤其是在霸王宝藏见过了长明灯之后,我是很害怕古式燃灯的,越观察越觉哪里说不上来的怪,莫不是……这骨架里油也是人鱼膏吧!
我被自己扯了十万八千里的幻想吓了一跳,赶忙回过头来,抿了一口碗里的枸杞茶回归现实,玛伊莎还在望着那盏骨头吊灯出神,我刚开口问她在想什么,耗子进了门一脚踢开凳子坐了下来,大明星把车钥匙扔在桌子上,也是满脸的不悦。听他俩嚷嚷半天才知道林哲宇电话关了机,估计是走得匆忙忘了带充电器,打听一圈才听说他已经在一个半小时前赶往第四个驿站了。
“好吧……我们等下再追过去好了。”我对他也很是无奈,只好打打圆场,“反正沙漠里一个半小时也跑不出多远的。”
“人家还不让咱们追呢!”大明星干了一杯茶,嚼了嚼枸杞子咽进去,“人家走得潇潇洒洒、匆匆忙忙,却让驿站的妹子带了话,说让我们备足了物资、务必留宿到第二天清晨再出发!”
“为啥?”
“我上哪儿知道他又在搞什么鬼!”
我一头雾水的环望热娜驿站挂满枯骨的墙壁,在第三个驿站会合是林哲宇自己定下的,这说明他没有甩下我们的意图啊,难道他又在赶时间?连一个半小时都等不了了?那还让我们留住一晚干啥?!
“管他呢,现在谁他娘的还有心思在这儿睡觉啊!走,把油桶加满咱们就出发!”
大明星挥挥手招呼耗子起身,后者坐在桌子另一个角,目光顺着玛伊莎紧盯的方向,也愣在那里。
我看着他的反应,低声问道:“耗子哥,你是不是也想到了什么?”
“我操,这会不会是鲨鱼号那帮人的死对头?”
我一听就傻了,我以为他会说那是横着悬挂的长明灯,怎么就扯到鲨鱼号那儿去了?
“这分明是一个人的手骨!”耗子伸出自己镶了钢板的手在空中比划起来,“老子以前专门练过手上的功夫,对手掌手指的构造再清楚不过,这灯也不是拼接出来的,骨关节虽然被摘掉了,可弧度、粗细、缝隙都对得上,谁能有这么大的手?”
我挪到耗子旁边,从那儿抬头一看,果然这个角度能看到一只五指朝上收拢的大手轮廓,按照这么个大小比例,吊灯和另一侧墙上那几根餐桌腿差不多长的骨头应当属于同一物种,原来那不是巨兽,却比巨兽更加夸张!我很清楚耗子哥的意思,他在推测这只做成了吊灯的手骨,是龙伯人的!
“你仔细想想,为什么它指骨和掌骨的空隙这么大?”耗子已经非常肯定自己的答案了,他反复沿着自己手背的纹路摩挲着,猛地一拍桌子,“因为海里的那个大家伙手脚都有蹼啊!”
“可是这家驿站号称所有的骨头都是沙漠里捡来的,龙伯人不是你们说的那个水里的东西么?”大明星对此有所耳闻,但还没有亲眼见过龙伯人,一下子起了兴致,“这么说,沙漠里还有巨人存在咯?”
耗子拉开凳子就往外面走:“老子得找五金店那老板问问,到底这些骨头是真的假的,当地人总该有所耳闻吧!”
我悄悄瞟了玛伊莎一眼,她正竖着耳朵仔细听我们之间的对话,看得出她很在意这盏灯。
不久前她才言之凿凿地声称沙漠里有大量的水,如果热娜驿站没有造假,她说的也是实话,那么谁也没法否定沙漠曾生活过龙伯人这种匪夷所思的推论。
我重新倒上枸杞茶,掏出李副官的笔记本。我想,林哲宇让我们留在这儿的原因,一定就是这一条线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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